烟台市新农合报销政策2025年最新规定:参保居民可享受门诊、住院、大病三重保障,报销比例最高达90%,覆盖常见病、慢性病及特殊病种,异地就医备案后可直接结算。
-
门诊报销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70%,年度限额500元;二级医院(如县级医院)报销50%,限额300元。
-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可申请专项门诊待遇,报销比例提高至60%,年度限额2000元。
-
住院报销
- 起付线按医院等级划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
- 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贫困人口报销比例提高5%。
-
大病保险
- 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2万元部分可进入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分段补偿:1.2万-10万报销60%,10万以上报销70%,上不封顶。
- 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重疾纳入专项救治,报销比例达80%。
-
异地就医
- 参保人员需提前通过“烟台医保”小程序备案,备案后在省内外定点医院住院可直接刷卡结算,报销比例按烟台本地政策执行。
提示: 新农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集中参保期为每年9-12月,错过缴费期将无法享受次年报销待遇。建议及时关注政策调整,合理选择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