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保个人账户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定向使用、超支不补、结余滚存”的特点,支持家庭共济功能,覆盖门诊、购药及部分自付医疗费用。参保人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且可依法继承,同时2023年新规明确退休人员账户划入比例调整至2%,并强化了资金监管与使用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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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构成与资金来源
在职职工按缴费基数2%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定额划入(2023年起为2%)。单位缴纳部分全部纳入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分账管理,严禁挪用或挤占。 -
使用范围与家庭共济
个人账户可用于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药店购药、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下及自付部分费用。通过“内蒙古医保”APP或线下窗口绑定亲属后,可支付配偶、父母、子女的医疗费用或居民医保缴费,但不得用于非医疗消费。 -
账户管理与结算方式
资金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实时结算,余额不足时需现金支付。参保人跨统筹地区流动时,账户资金可随转或保留关系。死亡后账户注销,余额可继承。 -
监管与违规处理
定点医药机构需联网接入自治区医保平台,接受稽核。严禁串换项目、虚开发票等行为,违规者将按协议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参保人需确保人、证、卡一致,否则费用自理。 -
政策更新与注意事项
2023年新规废止旧办法,明确中断缴费6个月内补缴可追溯待遇,丢失医疗发票需在次年年底前申请手工报销。退休人员及长期异地就医者需关注比例调整与备案流程。
合理规划个人账户使用,定期查询余额,及时办理家庭共济绑定以最大化保障效益。若遇政策变动或操作疑问,可通过12345热线或医保经办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