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保缴费年限最新规定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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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无需继续缴费。
- 男性:累计缴费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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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即可享受退休待遇。
二、跨统筹地区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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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退休 :以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参保地归集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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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退休 :若省内缴费不足10年,可选择一次性补缴至满10年或延期缴纳。
三、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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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每多断缴1年,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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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零报销:次年大病保险可报费用限额提高5000元(累计不超过原封顶线20%)。
四、政策时效性
以上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与2021年及之前的政策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