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职工医保目前仍可正常缴纳,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分三档(520元/人/年、600元/人/年、720元/人/年),报销比例达70%-80%,且退休时可补缴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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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与范围
武汉市职工医保涵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如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无论户籍是否在武汉,符合条件即可参保。 -
缴费标准与方式
- 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单位按缴费基数之和的8%缴纳,个人按基数的2%缴纳。缴费基数根据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最低不低于省标准的60%,最高不超过300%。
-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年缴纳三档标准(520元、600元、720元),或按月以省定基数的4%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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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补缴政策
职工退休时若缴费年限不足,可一次性补缴:用人单位未足额缴费的需补足;若仍不足,职工可自主选择补缴或转居民医保。补缴金额按“年度缴费标准×应补年限”计算。 -
待遇与报销
医保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用于门诊、购药及住院费用。一档、二档报销比例为70%-80%,三档为50%-60%,大病保险报销50%。
武汉市职工医保政策持续有效,参保人需按时缴费以确保权益,退休时注意补缴规则,灵活就业者可根据经济情况选择缴费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