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工医保在三甲医院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分段累进制:起付标准800元以上至1万元部分报销85%,1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退休人员比例再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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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条件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三甲医院住院需先支付800元起付线(第二次住院减半,第三次及以上降至100元),超出部分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方可报销。恶性肿瘤患者年度内多次放化疗仅扣一次起付标准。 -
分段报销比例
- 1万元以内(含):报销85%,例如花费1万元,可报销(10000-800)×85%=7820元。
- 1万元以上:报销90%,如总费用3万元,报销金额为(10000-800)×85%+(30000-10000)×90%=7820+18000=25820元。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相应提升至90%和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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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与注意事项
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叠加大额救助后可达50万元。需注意转外就医需提前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烟台职工医保通过分段累进报销减轻三甲医院高额费用负担,退休人员享受更高保障,合理规划就医可最大化报销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