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保补缴新政策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和退休职工通过一次性或按月补缴方式补齐医保缴费年限,确保退休后享受终身医保待遇,补缴金额按退休时当地平均工资计算,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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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对象与条件
辽宁省内灵活就业人员(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退休职工,若医保缴费年限未达男30年、女25年的最低要求,可申请补缴。退休人员需在退休后30日内办理补缴手续,逾期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
补缴方式与流程
- 一次性补缴:按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补足差额年限费用,补缴后立即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 按月补缴:缓解经济压力,但补缴期间仅享受在职医保报销比例,需缴满年限后方可转为退休待遇。
- 办理渠道:线上通过“辽宁人社”APP或官网提交申请,线下需携带身份证、退休证明等材料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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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补缴截止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 补缴费用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需提供收入证明,金额与实际收入挂钩。
建议参保人尽早规划补缴,避免临近退休时因资金压力选择待遇较低的居民医保。具体补缴细则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获取个性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