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河北省医保参保人员前往辽宁省就医是否需要报备,需分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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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就医无需备案
辽宁省自2023年1月起已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即可直接住院或门诊报销,报销标准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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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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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地区 :自2023年2月起,河北参保人员前往北京、天津就医无需备案,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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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份 :若在辽宁等非京津冀地区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否则可能无法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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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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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在已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费用按就医地医保目录及标准结算,起付线、报销比例等以辽宁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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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结算 :若未备案或未开通直接结算,需回参保地报销,按河北医保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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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若计划前往辽宁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公众号或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是否需要备案,避免因政策变动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