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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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奠基阶段(1992-1998年)
1992年国务院提出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决策,1994年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开展试点,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全国范围内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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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施阶段(1999年-2002年)
1999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执行职工医保,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要求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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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完善阶段(2003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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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 :2003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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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 :2007年试点,2010年覆盖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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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改革 :2019年启动城乡居民医保合并,2020年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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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整体上始于1998年,但全面实施时间为1999年。不同类型的医保(职工医保、新农合、居民医保)的覆盖范围和实施时间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