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目前不能直接跨省在药店买药,但满足特定条件时可通过电子医保卡异地结算,以下是具体说明。
异地购药受政策限制,需同时满足参保地与就医地支持跨省联网结算。药品须在医保目录内,且药店需为异地联网定点药店。目前全国尚未全面实现跨省直接结算,仅部分试点地区支持通过电子医保凭证在指定药店刷卡,但需提前在参保地完成备案。
跨省购药分两种情况:若参保地已开通异地药店联网服务且药店完成备案,可直接刷医保电子凭证或实体卡结算,但仅限个人账户余额支付;若未备案,需先自费购药,保留发票回参保地手动报销。线上购药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医保电子凭证试点渠道,但仅适用少数城市。
参保地与就医地政策差异较大,部分地区要求长期异地居住者办理转移手续,急诊患者可能允许直接结算,但需符合条件。药品目录与联网药店名单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时查询,建议购药前确认是否属于指定合作药店。
总结而言,医保卡跨省购药并非普遍适用,需根据参保地政策、药店资质及药品目录综合判断。为避免结算失败,建议优先选择省内药店,或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局确认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