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缴费30年,其中省内12年
根据湖南省职工医保最新政策规定,退休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办理医保退休待遇:
一、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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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年限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需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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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实际缴费年限 :其中在本省范围内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2年,且自2025年1月起逐步提高至15年(2025年需满12年,2028年达到15年)。
二、缴费基数与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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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退休时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准,灵活就业人员按60%比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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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要求 :若累计缴费年限不足,需以当前年度缴费基数为基数补缴至满足年限。例如2024年退休人员需补缴至11年,2025年退休人员需补缴至12年。
三、退休待遇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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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5年1月1日前退休人员按12年计算,1月20日前申请在职转退休业务;2025年1月20日前未办理的,需在2月20日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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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身份证、退休证、缴费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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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从次月开始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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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参保人员在省内转移接续医保关系时,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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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退休人员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300元,封顶线为20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确定(如一级医疗机构70%)。
以上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5年1月1日前已退休但未满足年限的人员需关注补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