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规定,已缴纳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可以转为灵活就业医保,但需满足以下条件并完成相应流程:
一、基本条件
-
年龄限制 :需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
参保状态 :需先暂停城镇居民医保,且无其他有效医保账户。
二、办理流程
-
暂停原医保 :
-
职工:通过单位或医保局暂停城乡居民医保;
-
灵活就业人员:到医保局窗口(如公安县医疗保障结算大厅4号窗口)申请暂停。2. 新参保灵活就业医保 :
-
在医保局3号窗口或指定窗口(如公安县)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手续;
-
通过农商银行等指定渠道完成缴费。3. 退费处理 :
-
若需保留原医保账户,需在指定窗口(如公安县医保局8号窗口)提交身份证、医保卡、银行卡复印件申请退费。
-
三、注意事项
-
两种医保不可同时享受,报销时需选择其中一种;
-
灵活就业医保需同时缴纳养老保险,部分地区支持代缴或通过单位参保。
四、政策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缴纳社保,且医保与社保属于不同险种,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