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社保基数为8200元时,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 - 起征点(60000元/年)- 专项附加扣除(暂不考虑)
= 8200元/月 × 12个月/年 - 60000元/年
= 98400元/年 - 60000元/年
= 38400元/年
二、分档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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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36000元至144000元,税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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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144000元至300000元,税率10%
应纳税额 = 36000元 × 3% + (38400元 - 36000元) × 10%
= 1080元 + 240元
= 1320元/年
分摊到每月:1320元 ÷ 12个月 ≈ 110元/月
三、实际到手工资
实际到手工资 = 税前工资 - 应纳税额
= 8200元/月 - 110元/月
= 8090元/月 (四舍五入)
说明 :以上计算未考虑社保(养老、医疗等)及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若存在可抵扣项目,实际税额可能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