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筹账户的资金支配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使用规则:
一、核心原则:专款专用
医保统筹账户资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所有,由社保机构集中管理,仅用于支付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不可提取或挪作他用。
二、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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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用于支付住院、手术、急诊抢救等大额医疗费用,需满足起付线、封顶线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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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及门诊费用
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慢性病门诊等特殊病种,以及符合规定的门诊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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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费用
需先个人垫付,后凭材料到参保地医保机构报销。
三、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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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费用不可用 :门诊看病、药店购药等日常医疗支出需使用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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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病不返 :若终身未使用,资金不退还,可依法继承。
四、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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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持医保卡、病历等材料在定点医院结算,医保统筹账户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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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店报销 :需先通过个人账户支付自付部分,超出部分按比例由统筹账户报销。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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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因地区政策不同,通常在职职工70%-80%,退休人员可能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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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保留住院发票、诊断书等材料,审核通过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