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可以在外地药店买药,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1. 参保地和就医地均开通异地联网结算服务;2. 完成异地就医备案;3. 药品需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目前长三角示范区及部分联网城市(如杭州、宁波、南通等)已支持直接结算,其他地区可能需先自费后报销。
分点说明:
- 备案要求: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人员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医保部门备案,备案有效期通常为6个月以上。急诊抢救无需备案,但需保留凭证。
- 药店选择:仅限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服务的定点药店,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具体名单。
- 结算规则:费用优先从个人医保账户扣除,不足部分需现金支付。报销比例按上海政策执行,一般为70%-95%。
- 特殊情况:若药店未联网,需先自费并6个月内回上海医保中心提交发票、诊断证明等材料申请报销。
提示:建议提前通过“随申办”APP或12393热线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地区差异或系统升级影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