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社保基数为16700元时,扣税金额需根据个人工资收入及具体税率计算,无法直接给出固定数值。但可以明确的是,社保缴费部分(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因此扣税主要基于超出社保缴费后的实际收入部分。以下是详细计算步骤:
社保缴费计算
- 社保基数:16700元
-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即16700元 × 8% = 1336元
-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即16700元 × 2% = 334元
-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即16700元 × 0.5% = 83.5元
- 每月社保费用总额:1336元 + 334元 + 83.5元 = 1753.5元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收入 - 社保个人缴费部分 - 起征点(目前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
- 假设月工资收入正好为社保基数167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 = 16700元 - 1753.5元 - 5000元 = 9946.5元
税额计算
-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应纳税所得额9946.5元属于“超过5000元至17000元”的区间,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 税额 = 9946.5元 × 10% - 210元 = 994.65元 - 210元 = 784.65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计算仅作为示例,实际税额可能因个人工资收入、社保缴费比例、个税起征点调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个人有其他收入或扣除项(如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法定扣除等),也会影响最终的税额。建议使用个税计算器或咨询专业税务人员以获取准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