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医保卡可以跨市买药,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目前全省已实现1.5万家定点药店异地联网结算,覆盖所有县域,支持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个人账户可直接结算购药费用,无需垫付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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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参保人需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线下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备案地定点药店。长期居住、工作或转诊人员备案后,购药待遇与参保地一致。临时外出未备案者,报销比例可能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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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范围与方式:直接结算仅限医保目录内药品,个人自付部分需现金或医保账户支付。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无需备案,但需在定点机构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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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简化:线上备案审核通常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后可实时查询联网药店名单。退休人员、慢特病患者需额外指定定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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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跨市购药需确认药店已接入异地结算系统;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机构与药店结算,个人无需垫付。
提示:建议提前备案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避免临时无法结算。政策动态调整,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获取最新药店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