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保退休政策明确了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保障和缴费要求,以下为政策核心内容及亮点:
一、适用范围及缴费年限
- 适用人群:包括石家庄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
- 最低缴费年限:男性需满30年,女性需满25年,且在本市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 未达标补缴: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人员,可按当前缴费基数和费率一次性补缴差额。
二、医保缴费费率调整
- 费率降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职工医保费率阶段性从8%降至6.5%,灵活就业人员同样适用。
- 补缴政策:补缴费用按照补缴时间执行对应费率,2024年7月后补缴的按6.5%计算。
三、退休后医保待遇
- 免缴医保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达标的人员,退休后不再缴纳医保费。
- 报销额度提升:退休人员的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为5000元,报销比例为70%,住院费用年度限额提高至75万元。
四、其他政策亮点
- 跨地区缴费年限累计:跨统筹地区就业的人员,其调出地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 弹性退休衔接:与全国弹性退休政策衔接,允许在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前提下,提前或延后退休,但需与单位协商一致。
总结
石家庄医保退休政策在降低缴费负担、提高报销额度、完善跨地区缴费累计机制等方面为退休人员提供了全面保障。若您计划退休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建议及时确认缴费年限并了解具体待遇享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