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直接决定参保人员的缴费金额和医保待遇水平,2025年最新标准为:以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为上下限,单位按9.5%、个人按**2%**的比例缴纳,基数调整通常每年7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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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范围与计算方式
缴费基数以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2025年下限为60%(约4400元),上限为300%(约22000元)。工资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缴纳,高于上限的按上限缴纳,区间内按实际工资计算。 -
单位与个人分担比例
单位承担大部分费用(9.5%),个人仅需缴纳2%,例如基数5000元时,单位月缴475元,个人月缴100元。灵活就业人员需全额承担11.5%。 -
基数调整与医保待遇关联
每年7月随社平工资更新基数,缴费越高,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和报销比例相应提升。退休人员按固定比例划账,与基数脱钩。
提示:具体基数以天津市医保局当年公布数据为准,可通过“津心办”APP或社保窗口查询实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