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政策,唐山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使用医保卡的情况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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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
自2021年9月1日起,唐山市实现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住院、门诊费用,无需备案。目前,唐山市与石家庄、秦皇岛等6个试点城市实现互联互通,参保人员可在这些城市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和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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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包括三级、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100%接入跨省异地就医平台,一级医疗机构中除个别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外,其余均支持直接结算。例如唐山市工人医院、人民医院等42家医疗机构支持北京市、天津市参保人门诊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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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支持
开通异地就医功能的定点零售药店支持异地刷卡购药。
二、跨省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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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跨省就医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备案后持医保卡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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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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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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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参保地后凭外地医院病历、费用明细等材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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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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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个人账户共济 :河北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绑定家庭成员(如配偶、子女)使用个人账户共济支付门诊费用,但需对方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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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合医保 :异地农合医保卡使用需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目前政策可能存在差异。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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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当地医保官网、APP或线下医保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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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系统延迟,可联系就医地医保机构申请手工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年9月政策调整及后续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持续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