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卡在外省可以直接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住院费用可实时结算,门诊费用需先垫付后审核报销。 备案后持金融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接入国家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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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核心前提
跨省就医前需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完成备案,选择就医地市及医院类型(如长期居住/转诊)。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省内临时外出无需备案。 -
结算范围与待遇差异
目前仅住院费用支持直接结算,普通门诊需先自费再申请审核报销。备案后住院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分三档:退休职工95%、一档参保人90%、三档70%。未备案临时就医的报销比例降至80%-90%。 -
操作流程与材料
备案成功后,在就医地联网医院出示金融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结算。需携带身份证、转诊单(如需)等材料,儿童可用户口簿替代身份证。 -
注意事项
- 金融社保卡为必备凭证,旧版卡需升级。
- 门诊慢特病、生育费用暂不支持跨省直接结算。
- 报销比例和目录以深圳政策为准,但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就医地标准执行。
建议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目的地联网医院名单,并确认备案状态。若遇刷卡失败,可联系参保地医保局或就医医院医保办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