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徐州市医保规定如下:
一、职工医保待遇
-
退休条件
- 需同时满足: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男)/20年(女)。
-
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 :A/B级药店与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一致;C级药店仅限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和起付线。异地未备案门诊报销比例降低20%。
-
起付线标准 :一级医院300元/次,二级200元/次,三级100元/次(退休按50%执行)。
-
-
住院报销
-
起付线标准 :三级1500元/次,二级700元/次,一级300元/次(退休按50%执行)。异地未备案住院起付线1500元/次,报销比例降低20%且不享受大病保险。
-
最高支付限额 :40万元/年。
-
-
大病保险
- 低保、特困、重残、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5%。
二、大病保险调整
-
缴费标准 :2025年起改为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和个人各6元/月,退休及灵活就业人员12元/月。
-
待遇变化 :异地未备案住院、门诊不享受大病保险。
三、异地就医
-
备案要求 :需在备案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社会保障卡仅限备案地使用。
-
报销规则 :省内异地门诊、住院均可直接结算;跨省仅住院可结算,门诊需自付20%比例。
四、城乡居民医保
-
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可提升至1800元。
-
住院待遇 :三级1100元/次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年。
-
“两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400元,报销比例50%。
五、缴费与续保
-
缴费期限 :集中缴费期截止后补缴可继续享受待遇,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缴费次日起生效。
-
城乡居民医保 :未及时缴费将停保,2025年集中缴费期已结束。
以上信息综合自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及政府官方文件,具体执行以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