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根据参保人员的身份和缴费基数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 在职人员
在职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2. 退休人员
- 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以2022年度南宁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为基数,按2.5%的比例定额划入,即每月36.20元。
- 其他符合职工医保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具体划入比例未明确,但会根据政策有所调整。
3.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比例有所调整,但具体划入标准需参考当地最新政策。
总结
南宁市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因参保人员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职人员按缴费基数的2%划入,退休人员按政策规定的比例或定额划入。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南宁市医保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