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社保基数4700元属于 最低档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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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广安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7908元),下限为40%(2388元)。4700元处于2388元至17908元之间,但低于60%的基准线,因此按最低档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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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担比例
在最低档下,个人需缴纳社保费用的比例为8%(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等,单位承担比例根据险种不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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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广安市社保政策明确规定,缴费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时,统一按最低档执行,无需个人选择。
4700元基数在广安属于最低档,适用于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社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