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职工医保的正式缴费时间及相关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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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缴费时间
南阳市职工医保于 2001年7月1日 开始实施,实行现付现支政策,即当期缴费当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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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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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可 视同缴费年限 ,例如2004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单位职工,其2001年7月1日至参保前的工龄可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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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转入的参保人员,异地缴费年限也可视同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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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2001年7月1日发布的《南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结合全国职工医保制度统一要求执行。
总结 :南阳市职工医保于2001年7月1日正式实施,但2001年前的工龄可通过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