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医保政策覆盖全民、分类明确,通过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双轨并行,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体系。 职工医保采用“统账结合”与“单建统筹”两种模式,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含市内15年),退休后可免缴享待遇;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结合,每年9—12月为集中缴费期,新生儿需在出生90日内参保。政策还明确医疗救助对象可获分类资助,并优化异地就医与门诊报销规则,确保公平性与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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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全覆盖:广元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含长期居住的市外户籍人员)均需参保,境外及港澳台人员符合条件也可加入。职工医保强制用人单位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居民医保则面向非职工群体,避免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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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缴费设计: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按工资80%起算,“统账结合”费率8.5%(单位6.5%+个人2%),“单建统筹”费率5%(单位全额承担);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年动态调整,财政补助按国家规定执行,困难群体可获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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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与报销优化:职工医保待遇期按月计算,居民医保按自然年度。门诊费用纳入统筹报销,年度限额在职1500元/退休2000元;大病保险分段赔付,起付线为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10%。目录内药品甲类全额报销,乙类自付10%,医用耗材按价格分级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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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升级:支持电子处方在定点药店购药并享同等报销,异地就医费用与医疗机构级别挂钩,特殊门诊支付政策对应分级诊疗,引导合理就医。家庭共济账户可绑定亲属,个人账户余额用尽不影响统筹基金报销。
提示:参保人需关注年度缴费期,灵活就业者可自主选择缴费模式,医疗救助对象应及时申请资助。政策动态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