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上限
根据四川省眉山市社保政策,社保基数10700元属于个人缴费上限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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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眉山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当地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若10700元对应的是2024年眉山市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则符合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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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该基数适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均以此为上限进行缴费。若工资低于60%的基数,则按最低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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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但需在60%-300%的范围内申报,10700元若在此范围内则属于合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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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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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基数需以2024年眉山市官方公布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准,建议通过当地社保局或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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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由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单位通常承担80%,个人承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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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0元是眉山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合法上限,适用于符合工资比例要求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