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内江社保缴费基数规定,单位缴费基数上限为13430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由于14300元超过了单位缴费基数上限,因此无法作为合法缴费基数使用。
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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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限制
单位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3430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若14300元超过单位上限,则需按1343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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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档次选择
个人缴费基数在1791元至13430元之间,分为20个档次(如100元、200元、300元等),需根据实际工资选择对应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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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政策参考
由于政策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内江社保局或官方渠道查询2025年最新规定,以确保信息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