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遂宁,若社保缴费基数为10200元,每月个人需缴纳的社保费用约为918元(养老保险816元+医疗保险204元+失业保险40.8元),这部分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应纳税所得额需在月收入中扣除社保费用后,按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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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用构成:根据遂宁市现行标准,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10200×8%=816元),医疗保险为2%(10200×2%=204元),失业保险为0.4%(10200×0.4%=40.8元)。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额承担,个人无需缴纳。三项合计每月个人社保缴费总额为106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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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计算逻辑: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社保个人部分-5000元(起征点)。假设月收入为10200元,扣除社保费用1060.8元后为9139.2元,再减5000元起征点,应纳税所得额为4139.2元,对应税率3%,应纳个税124.18元。若月收入更高,需分段适用更高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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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注意事项:社保缴费基数10200元属于四川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上限(22555元/月)和下限(4511元/月)之间,符合核定标准。但需注意,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在遂宁为4135元/月,若单位按此执行,实际失业保险费用可能低于40.8元。
总结:社保基数为10200元时,个人社保缴费直接影响个税计算。建议通过“四川税务”官方渠道核对最新费率,并关注年度基数调整对实际缴费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