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社保基数为6600元时,个人所得税计算需考虑社保扣除及起征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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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
2023年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工资收入在起征点以上部分需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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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 - 社保基数 - 起征点
假设社保基数全额计入(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则应纳税所得额为:
$$ 6600元 - 6600元 - 5000元 = -5000元
$$由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无需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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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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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扣税需以单位代扣代缴的社保金额为准,不同单位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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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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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6600元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