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来宾,社保基数为10200元时的扣税金额需根据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以下是详细的计算步骤:
社保费用扣除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8%,即10200元 × 8% = 816元。
-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2%,即10200元 × 2% = 204元。
-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0.5%,即10200元 × 0.5% = 51元。
合计社保费用为:816元 + 204元 + 51元 = 1071元。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社保基数 - 社保费用 - 个税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10200元 - 1071元 - 5000元 = 4129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4129元属于第一级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适用税率为3%。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4129元 × 3% - 0 = 123.87元。
广西来宾社保基数为10200元时,每月扣税约为123.87元。
请注意,以上计算未考虑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实际扣税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进行详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