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广西桂林的社保基数及个人所得税计算规则,工资5500元(扣除社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情况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广西2018年社保基数为5500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因此: $$\text{应纳税所得额} = 5500\ \text{元} - 3500\ \text{元} = 2000\ \text{元}$$
二、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根据2018年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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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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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数 :105元
三、应纳税额计算
$$\text{应纳个人所得税} = 2000 \times 10% - 105 = 200 - 105 = 95\ \text{元}$$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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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用扣除 :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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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计算基于2018年政策,当前(2025年)的起征点已调整至5000元,若适用新政策,55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元,但需以实际扣除项后的金额为准。
建议办理税务申报时,结合最新政策确认扣除项(如专项附加扣除)对实际税额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