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广西南宁市官方发布的信息,社保基数标准如下: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缴费基数上限
以2019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3,078元(即5,256.5元/月)为基数,2020年缴费基数上限仍为 15,769.5元/月 。
-
缴费基数下限
与2019年保持一致,为 2,955.1元/月 (企业职工)和 3,153.9元/月 (机关事业单位)。
二、住房公积金
-
月缴存基数上限
以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依据,2020年上限为 22,746元 ,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 2,730元 ,合计 5,460元 。
-
月缴存基数下限
按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设定,为 1,810元 。
三、其他说明
-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失业保险、工伤保险(0.2%-1.9%)、医疗保险(单位7.3%、个人2%)、生育保险(7.3%、个人2%)等比例保持不变。
-
调整依据 :以上标准均依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发布的通知执行。
以上信息为2020年官方数据,若需了解其他年份或最新调整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