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个人工资比例缴费
根据揭阳市社保缴费政策,社保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存在上下限调整机制。具体区别如下:
一、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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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算。例如,若全市平均工资为7000元,个人工资5000元时,缴费基数为5000×60%=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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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按300%计算。例如,若全市平均工资为7000元,个人工资14000元时,缴费基数为7000×300%=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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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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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8500元 :若在上下限范围内,则按8500元作为缴费基数;若超出上限则按210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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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5000元 :若低于下限则按3000元计算,高于下限但低于上限则按50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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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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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 :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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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按缴费基数的10%缴纳医疗保险费。
三、缴费金额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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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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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8500×2%=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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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8500×10%=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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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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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未低于下限(按30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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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3000×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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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3000×1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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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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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缴费基数以职工实际工资和单位申报数据为准,单位需在每月工资发放后15日内向社保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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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工资变动较大,建议定期关注工资调整通知,避免因基数变化影响缴费金额。
8500元和5000元的社保基数差异主要体现在个人缴费金额上,8500元缴费基数对应的个人月缴额为170元,而5000元(若按3000元计算)对应的个人月缴额为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