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社保基数4600元属于2024-2025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介于下限4492元与上限27501元之间, 适用于工资水平处于该区间的参保人员。按此基数计算,个人每月需缴纳养老保险368元(4600×8%),单位需缴纳644元(4600×14%),年缴费总额约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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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定位与政策依据
清远市2024年7月起执行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492元,上限为27501元。4600元略高于下限,表明参保人工资处于中等偏下水平,需按实际工资申报缴费,但若工资低于下限则需按下限4492元缴纳。 -
缴费计算与到手工资金影响
以4600元为基数:- 养老保险:个人8%(368元/月),单位14%(644元/月);
- 医疗保险:个人2%(92元/月),单位6.5%(299元/月);
- 失业保险:个人0.5%(23元/月),单位1%(46元/月)。
合计个人月缴483元,单位989元,社保缴纳后到手工资约为4117元(未计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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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可在4492元至27501元间自主选择基数,按20%费率计算,选择4600元则月缴920元,年缴11040元;若叠加医疗保险(8.5%费率),年总成本约1.6万元。 -
基数调整与补缴规则
缴费基数每年7月调整,若单位此前按旧基数(如2023年下限4190元)缴费,2024年7月起需按新基数4600元补缴差额部分(如养老保险差额为410元×8%×12个月=393.6元/年)。
提示:实际缴费可能因单位申报差异或政策微调而变化,建议通过“粤省事”平台查询实时数据,或咨询清远社保局(热线12333)确认个人缴费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