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江门市社保缴费政策,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即 20004元 。若某职工月工资为16700元,该数值 低于缴费基数上限 ,因此实际缴费基数将按16700元执行。
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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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668元,上限为6668×300%=200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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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基数 :职工月工资16700元低于上限,因此直接以16700元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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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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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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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单位6.5%+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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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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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单位0.7%(全额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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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根据行业风险等级确定(单位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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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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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来政策调整导致上限变化,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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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但需符合当地规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年最新政策及历史数据,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