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江门,社保基数为11700的情况下,个人每月可以领取的社保待遇主要取决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多个方面,具体金额因个人情况和政策规定而异。 以下是详细的分析和计算:
-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为缴费基数的8%,即11700*8%=936元。这部分资金将进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月发放。假设缴费年限为15年,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金额为936*12*15=168480元。根据现行政策,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金额为个人账户累计金额除以计发月数(60岁退休为139个月),即168480/139≈1211.37元。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假设江门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11700元,缴费年限为15年,则基础养老金为(6000+11700)/2*15*1%=1327.5元。合计:每月养老保险待遇约为1211.37+1327.5=2538.87元。
- 2.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每月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为缴费基数的2%,即11700*2%=234元。这部分资金将进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和购药费用。统筹账户: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部分进入统筹账户,用于住院报销等。假设单位缴纳比例为6%,即11700*6%=702元。
- 3.失业保险:个人缴纳:每月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为缴费基数的0.2%,即11700*0.2%=23.4元。领取条件:失业保险金领取需满足一定条件,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等。领取金额和期限根据缴费年限和当地政策确定。
- 4.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由单位全额缴纳。发生工伤时,根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相应待遇。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由单位全额缴纳。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
- 5.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每月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为缴费基数的5%,即11700*5%=585元。单位缴纳:单位同样缴纳585元,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购房、租房或退休时可提取。
在广东江门,社保基数为11700的情况下,个人每月可享受的社保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多个方面,具体金额因个人情况和政策规定而异。**总体而言,社保待遇不仅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还在医疗、失业等方面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建议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社保缴纳和利用,以最大化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