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广东江门社保基数6200元的情况,结合个人所得税计算规则,扣除五险一金后的应纳税额如下:
一、扣除项目与标准
-
起征点 :每月5000元
-
专项扣除 :包括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个人承担部分
-
专项附加扣除 :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等(需符合条件)
-
其他扣除 :如商业健康保险、交通补贴等(需符合条件)
二、计算示例
假设:
-
工资薪金:6200元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0元(即无社保公积金)
-
专项附加扣除:0元(无符合条件的扣除项目)
-
其他扣除:0元(无额外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 - 起征点 = 6200 - 5000 = 1200元
根据2024年税率表,1200元属于 3%税率区间 ,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 0元 。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3% - 0 = 1200 × 0.03 = 36元
三、注意事项
-
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每月1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为:6200 - 5000 - 1000 = 200元 ,应纳税额为200 × 3% = 6元
-
若单位补缴社保公积金,需从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后再计算
-
实际到手工资 = 6200 - 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建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专项扣除项目及金额,以获取准确计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