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社保基数8500元是依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社会保险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确定的。这一标准适用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并基于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得出。
具体适用范围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于所有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此标准自行申报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下限
- 上限:27501元/月。
- 下限:4492元/月。
缴费比例
-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
- 职工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比例缴纳。
政策背景
这一标准的制定旨在优化社会保险筹资机制,确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及基金安全运行,同时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
注意事项
- 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需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 2024年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已根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调整。
提示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办理相关业务,可咨询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访问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