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江门,社保基数为8100元的情况下,每月个人所得税扣除额约为81元(以标准五险一金扣除后计算)。具体金额会根据实际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等)有所浮动。以下是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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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起征点为5000元,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按8100元基数计算约为:养老保险8%(648元)+医疗保险2%(162元)+失业保险0.5%(40.5元),合计850.5元。
若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应纳税所得额=8100-5000-850.5=2249.5元,适用3%税率,个税约为67.5元。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1000元/月),则税额进一步降低至(2249.5-1000)×3%=37.5元。 -
社保缴费基数与个税联动
江门2025年社保基数下限为4492元,上限27501元。8100元属于中等水平,缴费比例固定,但基数调整会影响五险一金扣除额,从而间接影响个税。 -
优化建议
- 充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赡养老人、继续教育等,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 灵活就业人员需注意医保和养老缴费基数差异,灵活申报收入可优化税负。
江门社保基数8100元的个税计算需结合具体扣除项,建议通过个税APP精准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