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佛山,社保基数17600元对应的个人所得税需根据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扣除五险一金后,若月收入超过5000元起征点,则按超额累进税率3%-45%计税。关键影响因素包括社保个人缴费比例(如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等)及专项附加扣除项。
分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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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个人缴费部分
- 养老保险:17600×8%=1408元
- 医疗保险:17600×2%=352元
- 失业保险:17600×0.2%=35.2元(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
- 合计月社保缴费约1795.2元,实际缴费基数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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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公式:税前收入17600元-社保个人缴费1795.2元-起征点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
- 若无专项附加扣除,则应纳税所得额约为10804.8元(17600-1795.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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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
- 10804.8元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元,月预缴个税约为828.48元(10804.8×10%-2520)。
- 实际税额可能因公积金缴费、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而降低。
提示: 以上为估算值,具体扣税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建议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或个税APP查询实际申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