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佛山,社保基数7400元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扣除金额需结合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专项附加扣除计算。以7400元为缴费基数,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592元)、医疗保险1.5%(111元)、失业保险0.2%(14.8元),公积金按最低比例5%计算(370元),三险一金合计约1087.8元。应纳税所得额=7400-5000(起征点)-1087.8=1312.2元,对应税率3%,个税约为39.37元/月。
分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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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计算
-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8%,7400×8%=592元。
- 医疗保险:含生育险,个人缴费1.5%,7400×1.5%=111元。
-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0.2%,7400×0.2%=14.8元。
- 工伤保险:个人无需缴费,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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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纳影响
- 按佛山市最低比例5%计算,7400×5%=370元,可全额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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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计算步骤
-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7400元-起征点5000元-三险一金1087.8元=1312.2元。
- 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个税=1312.2×3%=39.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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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变量影响
- 若公积金比例提高至12%(888元),个税可降至12.73元。
- 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利息)可进一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总结
实际个税金额受社保基数、公积金比例及专项附加扣除共同影响。建议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或个税APP测算具体数据,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