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2025年社保缴费标准,社保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且存在上下限限制。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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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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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025年4月起执行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 27,5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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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不低于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2,360元 ,但不得低于职工本人月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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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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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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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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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2%(深户职工)或21%(非深户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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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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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一档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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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上限为 33,666元 (300%),下限为 6,733元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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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单位5%,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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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二档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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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与一档相同,即 33,666元 (上限)和 6,733元 (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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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单位1.5%,个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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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险种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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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调整为职工实际工资,但不得低于 2,360元 ,且上限为职工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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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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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在职职工按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0.5%缴纳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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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 :2025年4月起执行新标准,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仍按旧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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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企业需通过深圳市企业电子税务局按月申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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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限制 :2025年取消灵活就业参保户籍限制,但缴费基数仍与户籍无关
若您的缴费基数为 19,700元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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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15,78元(19,700×8%),个人缴纳1,576元(19,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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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若属于一档,单位缴纳1,153元(19,700×5%),个人缴纳394元(19,700×2%)
以上计算基于2025年最新政策,若需查询历史数据请参考2019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