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社保政策,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19,014元 (即2018年广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 2,200元 (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19,700元超出了深圳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 ,属于不符合当前政策要求的工资水平。
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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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
根据2018年数据,广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3,38元,深圳作为一线城市,其上限为该值的3倍,即190,14元。超过此数值的部分将不再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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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影响
若职工月工资为19,700元,单位无需为该职工缴纳社保,但需按19,014元为基数计算缴费,差额部分不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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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目前深圳社保政策(截至2025年4月)仍沿用2018年数据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未来若政策调整,需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建议用人单位及时调整工资结构,确保符合政策要求,避免因基数异常导致社保缴费异常或待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