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社保政策,缴费基数为15100元时,15年满15年社保后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金额需结合以下因素综合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计算
基础养老金公式为: $$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text{缴费年限} \div 12 $$
深圳2024年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11690元,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 $$ 15100 \div 100 \times 11690 = 18041.9 \text{元} $$
基础养老金为: $$ \frac{11690 + 18041.9}{2} \times 15 \div 12 \approx 2010.32 \text{元} $$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
个人账户养老金公式为: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text{计发月数}} $$
其中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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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本金 :每年缴费基数15100元,15年累计约22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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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补贴 :每年35元,15年累计5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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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益 :按年利率3.25%计算,15年约100元。
总累计储存额为: $$ 226500 + 525 + 100 = 227125 \text{元} $$
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60岁退休)为139个月,因此个人账户养老金为: $$ 227125 \div 139 \approx 1639.82 \text{元} $$
三、总养老金计算
总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 \text{总养老金} = 2010.32 + 1639.82 \approx 3650.14 \text{元/月} $$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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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实际计算中需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基数,而非退休时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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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范围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基数为退休时全省平均工资的60%-300%,若计算基数超过上限(如15100元×300%=45300元),则按453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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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若存在视同缴费年限或过渡性养老金,需额外计算。
在深圳缴费基数15100元的情况下,15年满15年社保后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约为 3650元 (具体金额需以退休时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