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个人所得税计算规则,湖南郴州社保基数为6000元时,扣除社保后的应纳税额如下:
一、社保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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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社保 :每月扣除500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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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社保 :通常单位缴纳比例约为8%,个人无需缴纳,因此总扣除额仍为500元。
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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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起征点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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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6000元(工资) - 500元(社保) = 5500元 。
三、个税计算
根据税率表,5500元属于 第一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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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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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数 :0元。
计算公式:
$$个税 = 应纳税所得额 \times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个税 = 5500 \times 3% - 0 = 165 - 0 = 95元$$
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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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代扣代缴社保,需以实际扣除金额(如单位缴纳8%社保时,扣除额为500-8%×6000=472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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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其他专项附加扣除,需在5000元起征点基础上进一步扣除。
社保基数6000元时,个税为 9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