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税法改革后的规定,月工资4500元在扣除“三险一金”后,实际纳税金额为 0元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工资薪金个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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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公式为:
$$\text{应纳税所得额} = \text{月工资} - \text{起征点} - \text{五险一金}$$其中起征点为5000元(2018年改革后标准),若扣除“三险一金”后应纳税所得额≤0,则无需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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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根据2018年税率表,1000元(即4500-3500)适用3%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因此:
$$\text{应纳税额} = 1000 \times 3% = 30 \text{元}$$但需注意,2025年7月1日起我国已调整起征点至5000元,且个税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率体系,4500元已低于新起征点,因此实际无需纳税。
二、社保缴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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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通常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若公司按4500元作为缴费基数,则个人缴纳部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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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8%(4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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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2%(4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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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1%(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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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0.5%(45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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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缴纳部分
养老保险:20%(4500×20%)
医疗保险:7%(4500×7%)
失业保险:2%(4500×2%)。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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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建议通过劳动部门或社保机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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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月工资中包含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可进一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湖南岳阳月工资4500元在合规扣除后,个税为0元,社保个人缴纳部分为7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