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湖南省的社保基数和个税计算规则,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计算如下:
一、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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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 :每月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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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 :包括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个人承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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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 :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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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扣除 :如商业健康险、交通补贴等。
二、计算示例
以 6200元/月工资 为例,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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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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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社保公积金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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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扣除为0。
计算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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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 - 起征点 = 6200 - 5000 = 1200 \text{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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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根据2024年税率表,1200元属于 3%税率区间 ,速算扣除数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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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应纳税额: $$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times 3% - 0 = 1200 \times 0.03 = 36 \text{元} $$
三、结论
6200元/月工资 在扣除5000元起征点后,需缴纳 36元个税 (无专项附加扣除及社保公积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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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到手工资为: 6200 - 5000 = 1200元 (已扣除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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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每月1000元),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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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扣除项目需结合个人实际情况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