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湘潭,社保基数为18900元时的个人所得税扣税情况如下:
社保缴费计算
-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则需缴纳 18900元 × 8% = 1512元。
-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则需缴纳 18900元 × 2% = 378元。
-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则需缴纳 18900元 × 0.5% = 94.5元。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
合计社保个人缴费为 1512元 + 378元 + 94.5元 = 1984.5元。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社保缴费基数 - 社保费用 - 个税起征点(目前为5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18900元 - 1984.5元 - 5000元 = 11915.5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
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11915.5元落在第二档,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元。 个人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 = 11915.5元 × 10% - 252元 = 1191.55元 - 252元 = 939.55元
总扣税情况
总扣税金额 = 社保费用 + 个人所得税 总扣税金额 = 1984.5元 + 939.55元 = 2924.05元
在湖南湘潭,若社保基数为18900元,个人需缴纳的社保费用约为1984.5元,个人所得税约为939.55元,总扣税金额合计约为2924.05元。请注意,随着政策的调整,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定期关注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最新政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