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市最新的社保政策,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为17200元时,需要按照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2%的比例进行缴纳。个人每月需缴纳的社保金额为:
- 养老保险:17200元 × 8% = 1376元
- 医疗保险:17200元 × 2% = 344元
- 失业保险:17200元 × 0.2% = 34.4元
总计:1376元 + 344元 + 34.4元 = 175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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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湘潭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这是社保缴纳中的主要部分,旨在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用于支付职工的医疗费用,覆盖门诊、住院等基本医疗需求。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2%,为职工在失业期间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末段总结
以上缴费金额和比例适用于湘潭市职工社保缴纳,具体金额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职工定期查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网站,了解最新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信息,确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