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结算期间看病报销的核心流程是:持医保卡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费部分,无需垫付再报销。关键点包括:必须选择定点机构、门诊/住院报销规则不同、药品需在医保目录内、注意起付线与封顶线。
- 就医前准备:携带医保卡和身份证,确认医院为医保定点机构。非定点医院需提前办理转诊手续,否则无法报销。急诊或异地就医需保留全部票据,后续手工申报。
- 门诊报销:结算时出示医保卡,系统自动扣除报销部分(比例通常为50%-90%),自费部分用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需保存诊断证明、收费单据,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压)门诊报销比例更高。
- 住院报销:先缴纳押金,出院时按比例结算。起付线以下自付,超过部分按医院等级报销(三级医院约80%-90%)。大病保险可二次报销自付超限费用。
- 药品与项目限制:甲类药全额报销,乙类药按比例(如50%-80%),丙类药自费。特殊服务(如VIP病房)不纳入报销。
- 材料与时效:住院需提供病历、费用清单、结算单等;门诊需发票和处方。报销申请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逾期作废。
提示:各地政策差异较大,建议提前查询当地医保局规则。若结算异常或对报销金额有疑问,可向医院医保办或社保机构反馈核查。